- 姓名 : 陈光
- 职务 : 主办律师
- 手机 : 133 8007 2020
- 证号 : 14401200010469031
- 机构 :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 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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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近十五载,中山大学法学院毕业,房地产、民商法专业律师,长期致力于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工程方面法律、公司法、合同法等民商经济法的研究和实践,为广州正佳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粤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润置业发展公司、广州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等房地产公司提供过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服务,具有比较丰富的房地产交易、国有资产处置经验。同时,长期为公司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从事企业法律顾问的培训工作,多年从事法律顾问工作,知识面广,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业务全面,实际应用能力很强,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多的成功案例。
一、成功经典民商事案例
1、代理广州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云浮市广信粤西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云浮市城市花园项目案(合作开发地块面积约270亩)。
2、代理广州市越润置业发展公司与广州市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同德围“越秀新村”案(合作开发地块面积约8万多平方米)。
3、代理广州市越秀区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属下广州市越秀区蔬菜食品公司与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拆迁合同纠纷案。
4、代理正佳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广州大鹏有限公司与广州市裕建贸易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
5、代理广州市一德路“德兴苑”项目二百多业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诉讼案。
二、成功经典刑事案例
1、代理广州市第一宗境内外勾结的黑社会案件麦国庆、林长华案。(2003年)
2、代理公安部成功抓捕广东阳江黑社会老大林国钦绰号“卤味钦”)、 许建强(绰号“锤头笠”)黑社会案。(2009年)
3、代理廖某从一审定为故意杀人罪,二审成功辩护为故意伤害罪,量刑减轻,免受当事人背负故意杀人罪的恶名。(2014年)
专业擅长:
1、诉讼方面:刑事、房地产(建筑工程)、商事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知识产权。
2、非诉方面:股权转让、公司并购、尽职调、项目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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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房子卧室去年十月份发现漏水,找物业和开发商一直不积极,房子是一三年买的,没有过保质期,现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有需面谈可以带上你的购房合同等相关资料来到我们办公室!2017-03-12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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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互为夫妻。AB父母已死亡,无子女。 A先死亡,5年后B死亡。 无遗嘱的情况下, 继承权应全为B方A死亡后,B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A的财产。B死后,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其中包括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均分!2017-01-10 17:24